我國對物流概念、物流理論的研究是從20世紀70年代末引進西方發達國家的有關物流理念才開始展開的。廣州物流作為經濟管理的一個基本領域、基本功能,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產物,其物流活動和物流管理在新中國經受了半個多世紀的洗禮,先后經歷了計劃經濟下的發展階段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下的發展階段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過程中的發展階段
1.計劃經濟下的廣州物流公司(新中國成立初期至20世紀80年代初)
這一時期,我國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國家的整個經濟運行處于計劃管理之下。國家對各種商品特別是生產資料和主要消費品,實行指令性計劃生產、分配和供應商品流通企業的主要職責是保證指令性分配計劃的實現。為了節省商品流通領域的費用,政府努力發展各種運輸方式,合理布局物資儲運點,建立合理庫存,編制并不斷修改主要物資的合理流向圖,提倡綜合利用各種運輸方式及發展多式聯運,但總體上是按計劃生產、儲存和運輸實現計劃分配與供應。特別是1963年物資部門實現統一管理中轉供銷倉庫以后,全國物流活動基本上由各種物資儲運公司和商業儲運公司來承擔。物資儲運公司遵循“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無論中轉次數多少,只向用貨單位按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一次性管理費用物資系統內部調撥物資不收管理費,國家要求物資企業發揮蓄水池的作用,導致社會物資庫存量不斷上升,物資周轉緩慢。廣州工業消費品的儲存和運輸按三級批發的供銷體制進行,即對應一、二、三級商品批發供應站設立相應的商業儲運公司,分別承擔三級批發過程中的儲運業務。當時的商品零售業主要是由國營的百貨商店、糧店、副食店和各種物資供應站構成的,它們成為物流的終點,而且大都規模不大,內部物流活動主要是儲存。與此相對應,企業生產按計劃安排、物資供應按計劃調撥、產品銷售按計劃分配、交通運輸按計劃執行,幾乎所有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都是由各級政府按部門、按行政區域通過計劃手段進行分配和供應的。涉及“物
的各個環節,包括采購、運輸、倉儲、包裝、加工和配送等,均完全通過計劃手段進行管理和控制,企業基本沒有自主經營的空間。廣州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物流管理方式,處在生產規模小產業機構簡單、基礎設施短缺、物資供應匱乏的經濟發展階段,雖然使政府比較容易掌握當時的社會物資供應狀況,能在一定范圍內調劑余缺,保持社會供應的相對穩定,但卻導致了條塊分割,自成體系,機構重疊,生產、流通及銷售等環節互相分離,社會庫存量大,物資周轉緩慢,資金占用較多,給社會資源造成了極大的浪費
可以說,這個時期中國尚未有“物流”概念,更沒有現代物流的理念。資源分配和組織供應是按部門、行政區域劃分的,物流活動的主要目標是保證國家指令性計劃分配指標的落實,物流的經濟效益目標被放到了次要位置。物流活動僅限于對商品的儲存和運輸,物流公司各個環節相互割裂,系統性差,整體經濟效益低下
2.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下的物流(20世紀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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